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年检

15.03.2015  15:53

  本报讯(记者 顾荣)为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促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即日起,我市将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和检查工作。

  凡于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均在检查范围之内,须提交报告。报告和检查内容包括全年业务开展情况、许可证变更情况、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情况及机构参加年度市场统计情况。报告和检查机关为批准设立的原审批机关。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原审批机关上报《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表》和公司年度总结材料;各区县、开发区向市人社局上报本辖区年度报告和检查情况。全市及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组织将对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抽查。

  据悉,人社部门将对年度内连续6个月以上未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与从业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会保险、业务开展中有欺诈行为、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