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初步建立

11.05.2016  07:55
        “十二五”期间,西安市共投入农村饮水资金8.07亿元,解决了134.22万农村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为使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西安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建后运行管理专题调查研究,按照“管理搭桥、服务铺路、责任共担”的工作思路,探索建立了市县按比例对工程日常运行进行财政补贴的管护机制。目前,灞桥、阎良、临潼、长安、蓝田、周至、户县、高陵等8个区县相继成立了工程专管机构,颁布了运行管理办法,设立了维修养护基金。各区县财政每年共落实维修养护资金375.5万元,市级财政每年对区县工程维修养护一次性奖补735.04万元,初步实现了“管理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水量水价透明、保障服务通畅、财政补贴落实、群众监督到位”的良性运行目标,有力地提高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供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