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将于2021年2月2日召开

27.12.2020  23:12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7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在西安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

  1. 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和批准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3. 审查和批准西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 审查和批准2020年西安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21年市级预算;

  5. 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 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审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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