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19.09.2014  18:11

12家市级成员单位“会诊”  为特殊人群未来寻找新路

 

  特殊人群身处社会边缘地带,他们的身心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重大考验,对他们来说,或是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触犯法律,或是因家庭破碎而少有情感呵护,或是浪子回头后却发现面临的困难重重,这些情况往往会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9月5日,西安市司法局召开了全市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围绕西安市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展开了一场“会诊”。西安市特殊人群专项组的相关负责人、专项组办公室成员及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12家市级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成员单位首先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就在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了座谈交流,传达了《西安市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安置帮教精细化管理和“四级网络建设”,创新性地提出和建立了安置帮教网格化运作模式,将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责任落实到了社区的楼、院、门、栋长和农村的村小组长。对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工作员提出了“三及时、四掌握”的工作要求,即: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及时上报、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上报、对有现实违法行为的及时检举。要掌握本人思想动态、掌握本人工作、家庭情况,掌握本人社会交往情况,掌握本人下落去向。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台账管理提出了“四一一”的标准建立台账,即:一人一份基本档案、一人一次危险评估、一人一套帮教计划、一人一本帮教记录。对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建设提出了“五统一”的建设基本要求,即:外墙标识统一、职责统一、工作机构公示牌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同时,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建立和推广了“刑满释放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对西安市辖区内的刑释人员进行评估打分,按照量化标准进行分类管理,明确了管控目标和等级,做到管控、帮教因人而异,突出了帮教重点,在提升了管理效率的同时也节约了基层的警力、人力资源,确保了我市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保持在3%以下。组织开展了刑释人员调查摸底和高危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专项活动,积极推进区县新航中途之家建设,现已建成27家过渡性安置基地,还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了职业技能培训,为他们再就业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根据《意见》内容和会议要求,今后西安市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还将不断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坚持做好重点特殊人群的管理管控工作。坚持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抓好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强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升监管场所艾滋病人和吸毒人员的综合预防能力,不断为帮助特殊人群恢复“造血功能”提供保障。

在特殊人群教育矫治质量关的巩固上,今后还将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进一步加强监外执行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综合考评制度。

抓紧落实责任是深化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教工作的重要抓手。今后西安市司法局在搞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中,还将持续整合资源和形成合力推进特殊人群帮扶工作,加强流浪人群管理,在全市各社区建立健全心理咨询热线,开展心理咨询。坚持在司法实践中实现对特殊人群的有效管理,积极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研究参与制定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以及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另外,还将积极协助民政、公安等部门,加强对街头流浪等特殊人群的收容管理工作。(王鹏超)

来源:西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