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大医院下月起执行新价格 快来看看都涉及哪些
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从4月1日起,西安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执行 陕西 省新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据悉,此次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按照国家要求,西安市在今年要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改进价格管理方式,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积极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西安市物价局表示,这次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范围为西安市二级(含二级)以上的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同时实施新的医疗服务价格。自2017年4月1日零时起,西安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统一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西安城市公立医院的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同级财政(或经费管理渠道)补偿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5%的比例分担。
按照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不在这次医疗价格改革范围内的一级(含以下)城市公立医院,继续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及我省在2011年后新增、修订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公立医院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按照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建立完善医疗费用监测体系、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药品卫生材料、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及住院清单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
价格改革主要内容
1.降低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磁共振、CT、PET/CT、X刀、伽玛刀、高强度超声聚焦刀等)及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804项,平均降低12%。
2.提高
提高诊查、床位、护理、手术、治疗及中医等类别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2831项,平均提高28%。
3.不变
针对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及部分检查、治疗、手术等项目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4.合并
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对只开药不诊查的患者保留方便门诊挂号费,按最高不超过每次1元收取。将现行取暖费、空调降温费及洗浴加收的费用,并入床位费。
5.调整
对六周岁(含)以下儿童手术项目在成人手术标准基础上可适当提高,提高幅度不得超过10%。
6.放开
对公立医院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前提下,为满足患者不同层次需求,对按规范开设的特需病房、特需门诊的床位费、诊查费及体现个性化需求、市场竞争较充分的口腔正畸、医学美容、中医推拿等9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