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联接受法援妇女赠送锦旗

23.06.2015  18:17

六月暑天,凉风送爽。6月15日上午,西安市长安区妇女肖某手持一面红色丝绒锦旗带着女儿一起赶到了西安市妇联维权服务中心,感谢市妇联委派法援律师维护自己的村民财产权益,西安市妇联副主席焦丽莉代表妇联组织接受了妇女群众的这份心意。

原来,肖某1991年结婚后,户口迁入了西安市碑林区,2004年,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女儿随肖某生活。2013年前,肖某还享受着户籍地的村民待遇。2013年,户籍地由村委会改为居委会,村民待遇也纳入了城中村改造建设的股份公司,肖某即被剥夺了相关一切待遇。肖某在西安市打工抚养女儿,生活十分辛苦,现又被剥夺了村民待遇,无疑使本来窘迫的日子更加雪上加霜。肖某的遭遇立刻得到了市妇联维权中心的重视和支持,“离异妇女的财产权益必须得到保障”。法援律师在市妇联的积极委派下,迅速调查取证,一纸诉状将户籍地相关股份公司告上了法庭。因为诉由法律依据充分,证据可靠扎实,2015年5月,碑林区人民法院判决肖某应为股份公司股民,股份公司应而立即向肖某发放股民证并补偿2013年以来对肖某所有欠发的钱款和实物。

官司打赢了,肖某心中万分感激西安市妇联。焦丽莉指出,对于侵害农村离异妇女村民待遇财产权益的条件,妇联组织一定要认真负责,一抓到底。现在,被告不服,又提起了上诉,维权中心又在忙碌着下一步对肖某的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