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属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 提高补助标准
09.10.2018 15:43
本文来源: 西安网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西安市属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提高发放安家补助费。对新设立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博士后人员安家补助,博士后创新基地所在企事业单位签订与项目执行期相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市人社局备案的博士后创新研发人员,开展经审批的创新科研项目,每人一次性补助20万元。此外,认定西安市D类人才的博士可在西安市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西安市无房,没有房屋交易记录)。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3年内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50%确定。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1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博士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据悉,由市委组织部与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博士研究生。补助标准由过去5年10万元提高至5年15万元,每年3万元,分5年发放。(记者郑伊琛)
编辑: 石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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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18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