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开展城市治理专项工作 全方位整治3方面12项内容

23.01.2016  08:37
 

为建设美丽西安、宜居西安,打造品质西安,从1月21日开始,西安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城市治理专项工作,通过对治污减霾、市容环境、城市运行安全3个方面共12项内容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当前城市治理不细、不实、不精等问题,打造西安“城区时尚典雅、村镇文明整洁”的新形象。

治污减霾

工地扬尘污染 全市所有建设、拆迁工地必须严格执行《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凡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按上限处罚。经过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必须落实6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现场100%围挡、砂土100%覆盖、场内道路100%硬化、拆除过程100%湿化作业、出入车辆100%冲洗、暂不开发场地100%绿化。

治理机动车污染 加强路面巡查监管和尾气监测,严查无标车和冒黑烟车上路行驶,严格落实货运车、摩托车限行规定。在我市主要区域和路段设立黑烟车检查点位,对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暂扣行驶证,责令停止运行,立即整改。

治理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扬尘污染 砂石场、石灰场四周必须全部安装防风抑尘网(墙),高度高于堆场最高处3米以上,围墙四周及堆场中央安装喷淋设施。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须达到密闭车间生产要求,并确保“净车出场”。上述企业类别凡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停业整改,无合法经营手续的一律取缔、关停。在市政府《关于加强燃煤污染控制的通告》规定外的煤炭经营场所一律关停,不得变相保留。

市容环境整治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 开展城市道路大擦洗、大冲洗活动。规定保洁责任区内不得有垃圾堆积;道路上不得有浮土堆积或污泥(水);渣土清运通道每晚冲洗不少于3次;除雨雪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每天冲洒不少于两次;果皮箱每日清掏不少于两次;保洁车作业避开早晚高峰。

维护城市公共设施 垃圾桶、隔离带、指示牌、报刊亭、地铁出入口雨棚、城市雕塑、公厕、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要定期清洗,旧损更换,景观喷泉完好率不低于95%。隔离带、雨棚等设施要至少每月清洗一次,降水后一天内完成清洗。

加强广告牌匾及野广告治理 拆除违法广告牌匾,修理清洗污损牌匾,第一时间清理张贴野广告,收缴散发野广告,公安部门抽调专人调查有组织散发张贴野广告的窝点。

治理围墙围挡脏乱问题 围挡式样、颜色符合标准,每日清理围挡表面,撤除全市围墙围挡立面设置的各类广告和宣传标语。

加强城市绿化养护工作 冲洗整修城市绿化带、绿篱护栏等;落叶日铲日清,不得过夜;破损绿化设施3日内完成修整更换;半个月无有效降水的,需3天内完成绿化带冲洗。

整治违法占道经营现象 规范已审批的临时占道蔬菜早市、放心早餐售卖点设置管理;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开展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设置试点工作;对地铁出入口、繁华区域、旅游景区等周边实行定点值守。

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

水电气暖安全保障 保证用户水质达标;加强管网管理,保证高峰期城市用水、气、电、暖供应和安全;不发生燃气泄漏、挖漏、挖断事故,防止挖断管线及大面积停电等事故发生;落实水电气暖应急值守制度,对水电气暖使用经营、保障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消防安全治理 开展“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对医院、学校、高层建筑等进行排查整治行动,迅速对城中村、棚户区等进行整治;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和隐患整治逐级负责制。

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治理 规范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秩序;有效遏制两、三轮车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治理出租车各类违规行为;杜绝未经审批的围挡,围而不建、围而缓建、超面积围挡等现象,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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