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机构改革有什么影响? 投诉不再遇推诿
昨日,西安市召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会上公布《西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按同一事项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改革后西安市政府机构将由原来的43个减少为40个,其中新组建部门3个,重组部门1个,调整部门2个。
各部门人员编制精简10%
据介绍,此次改革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按照综合设置的要求,将从严确定机关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按照规定,平均每个部门至少减一个内设机构。一般不设政策法规、外事接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财务等尽量综合设置;不单设共青团、工会机构,实行兼职。
人员编制在现有基础上精简10%。市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数在20名以下的,部门领导职数不超过一正一副,20至40名的不超过一正两副,40名以上的不超过一正三副。部门正职一般不得党政分设,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专业技术领导职数限定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部门,不得配备领导助理,严禁低职高配。
挂牌机构不得核定专职领导职数。且按照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统一要求,要加强对现有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改革期间,各部门不得违规擅自设机构、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进人。市级部门也不得以会议、文件、领导讲话、项目经费和考核达标等形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除涉及国家和公共安全机构外,市级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数、实有人员数等信息,要在今年10月1日前向社会公开。
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到今年底减1/3以上
去年,西安市共取消207项行政审批事项。到今年底,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有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以上,编制完成《西安市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5版)》向社会公开,凡未列入目录的,不得实施。
今后,一般不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确需设立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一律不得以制定文件、印发通知等形式设立行政审批事项,或者为行政审批事项增设前置审批、证明等条件。
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公布法律依据、公开办事条件、精简申报材料、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实行集中办理、限时办结、全程监督。
编辑:杜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