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2016 年 1 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16年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2X125MW机组烟气脱硝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市环批复【2016】8号 | 2X125MW机组烟气脱硝工程 |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 | 灞桥 |
2
| 11、12号锅炉等离子体低氮燃烧器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市环批复【2016】9号 | 11、12号锅炉等离子体低氮燃烧器技改工程 |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 | 灞桥 |
3
| 1、2号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市环批复【2016】10号 | 1、2号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 |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 | 灞桥 |
4 | 市环批复【2016】15号 | 西安铁路枢纽西安站改扩建新增新丰镇至窑村工程 | 西安铁路局 | 临潼 | |
5 |
| 市环批复【2016】21号
| 西安铁路枢纽新筑路综合物流中心
| 西安铁路局
| 灞桥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网站链接
http://www.xaepb.gov.cn/ptl/index.html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109号(71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