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雁塔区贯彻《纲要》有举措出实招

29.03.2016  19:01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明确了莲湖区法制办承担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律顾问管理等12项主要工作职责;设定综合科、法律事务科、法制监督科3个科室;明确正处级建制;确定行政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此前,我市雁塔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已独立设置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内设科室2个,行政编制6名。莲湖区法制办和雁塔区法制办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独立运行,符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法制工作力量,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西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