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西安市计划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7座
污水处理率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近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我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不断巩固创卫成果,通过持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区污水处理率,进一步净化城市水环境。
-记者闫珅实习生梁婷
污水处理超300万立方米/日
今年计划开工5座污水处理厂
截至目前,西安市已建成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污水处理厂和一污二期、二污二期以及经开草滩、临潼区、临潼新区、临潼绿源市政、阎良区、阎良城东、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纺织产业园、草堂、常宁、鱼化、高新二污、户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共30座,投运25座,调试5座(十一污、草堂、临潼新区、临潼绿源市政、常宁)。
据统计,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11.6万立方米/日,其中:城九区处理能力达到299.5万立方米/日,县城处理能力达到12.1万立方米/日。
今年,全市计划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7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快速推进,进展迅速。目前,已建成阎良区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1.5万立方米/日);正在建设的6座,分别是第三污水处理厂三期(10万立方米/日)、临潼渭北污水处理厂(5万立方米/日)、鱼化污水处理厂(10万立方米/日)、第九污水处理厂四期(5万立方米/日)、第十三(白鹿原)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立方米/日)、第十四(航天)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立方米/日)。
此外,今年计划开工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5座,分别是:雁塔区齐王污水处理厂、第十二污水处理厂扩建、鄠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鄠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高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各项工作。
上半年COD削减量11.64万吨
污水处理率均高于省市考指标
上半年,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量为45680.76万立方米, COD削减量11.64万吨,氨氮削减量1.1万吨,达标率为100%,设施平均负荷率为86.9%,其中:城九区污水处理量43733.06万立方米、处理率96.65%,县城污水处理量1947.7万立方米、处理率83.54%。污水处理率均高于省市考指标。
依据《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等方案要求,今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要达到70%。目前,蓝田县污水处理厂和蓝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
建立污水处理费征缴机制
确保规范化运营、达标排放
为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管理好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市水务部门在强化立法和规划编制做文章。先后印发了《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西安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再生水利用“十三五”规划》等,编制了《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方案(送审稿)》。
同时,我市建立了污水处理费征缴机制,将市本级污水处理费收支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中,解决了污水处理费收不抵支的问题。并依据《西安市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规程》,每月市水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对市级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现场核查核算,按月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在日常监管方面,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中,按月进行考核。同时成立了市污水处理监督管理中心,加强日常监管,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出厂水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各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营和达标排放。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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