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首次对优秀人民调解案例进行评比表彰
“想你!”周某手机中简单的两个字却成了妻子王某的噩耗,结婚这么多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丈夫会出轨。“哭吗,闹吗,离婚吗?不行,绝对不行。”绝望无助的她来到社区工作站,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她试着接受了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介入。人民调解员接手后,悉心梳理事件缘由、一遍遍走访三方当事人,通过劝导,最终不仅打消了“第三者”继续介入王某婚姻的念头,还帮助王某与丈夫重归于好。这看似只会发生在电视剧中的一幕,却真实地发生在雁塔区田家湾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此案例也在西安市首次人民调解优秀案卷的评选中上荣获“一等奖”。
近年来,西安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年均人民调解案三万四千余例,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这其中也凸显出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民调解案件。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10月21日,西安市司法局对全市2012年间至今的优秀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全市通报表扬。此次共评选出优秀人民调解案件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这是西安市首次开展的优秀人民调解案件评选表彰活动。
整个评选活动历时四个月,经过三个阶段—自评阶段、初评阶段、综合评比阶段。先由各区县将本辖区在2012至今的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案件中,选出15—30件优秀案卷上报市局参评;再由市局组织5名来自市中级法院推荐的骨干业务法官对案件进行初评;最后由全部评选组成员集中,进行综合评比,从案件对社会的影响、调解过程中的难易程度、卷宗的制作水平等方面综合考量,运用综合评比、交叉阅卷、集中讨论等方法进行评比。
经过层层筛选,西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顺虎成功调解的西安市某三甲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阎良区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丁信用、杨岚调解的劳动工伤赔偿纠纷、雁塔区田家湾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吴静等调解员成功调解社区群众家庭纠纷的三例案件荣获一等奖。市工会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贺东利台阶的损害赔偿纠纷等17个案例分获二、三等奖,高陵区湾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赵世龙、孔欢调解的村务管理纠纷等20例案件荣获优秀奖。这些获奖案例均极富代表性,既包括了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解,也包含了人民调解中最常见的家庭纠纷。
“通过这次案卷评选活动,可以看到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出4个特点:在维护全市的基层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市的人民调解队伍结构的调整在有序进行;逐步迈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其在拓展调解领域,创新发展力度上越来越大且成效显著,全市的人民调解工作蓬勃发展。”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段元生说。“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的范围,加大人民调解的力度,切实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再把关乎我市和谐稳定的‘第一防线’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近年来,西安市司法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始终紧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以“六个全省率先”的新举措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率先在全省建立了首家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互动;率先在全省落实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解决了制约该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率先在全省成立了9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3个工会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极大拓展了矛盾纠纷化解领域;率先在全省成立了西安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首次把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到信访工作;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在物业管理领域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试点工作,探索了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的新路子;率先全省推动在基层法院设立“司法确认专门合议庭”和“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专门合议庭”,提高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
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4059个,其中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3697个,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82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57个,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和其他类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123个,仅市医调委就接待咨询、化解、调处各类医患纠纷212件,调解成功172件,劝退16件,引导法律诉讼24件,有力地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纷纷成立,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也得到同步加强。2014年,《西安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西安市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大批规章制度的出台,让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诸多实践问题有了规范性标准。(朱袆 尹云燕)
来源:西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