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拟增加出租车数量多设停靠点 缓解“打车难”

12.04.2015  10:41

    记者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西安市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日前已发布,我市将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管理水平,采取多种举措方便市民打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出行需求。

    按照实施意见,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我市实际,适时增加出租汽车数量,不断提高运力,有效缓解“打车难”问题。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督促驾驶员合理安排出租汽车交接班时间,确保道路交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精神,在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交通部试点工程)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加快电召、预约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出租汽车车载终端硬件升级改造,逐步推行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服务方式协调有序发展。

    市公安交警部门协调规划、建设、交通、市政等部门,提出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设置准则,逐一排查全市现有停靠站点,对现有设置在公交专用道右侧和使用率不高的临时停靠站点提出迁移实施方案。

    我市将重点在城市繁华区域、客运枢纽、大型商场、医院、公园等客流密集路段设置出租汽车停靠站点(或停车带),并设立明显标志。统一规划设计城市主干道停靠站点,多设置类似“”字形停靠站点,方便乘客上下车,减少对公交及社会车辆的影响。

    行业行动

    建立完善有效经营权许可收回机制

    本报讯实施意见中提出,我市将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严格服务质量考核。修改完善《西安市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有效的经营权许可、收回机制。

    修改完善《西安市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有效的经营权许可、收回机制。对于经营行为不规范的经营者,通过服务质量约谈、收回经营权等方式督促整改,强化管理。

    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要按照《西安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要与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挂钩,力争行业车容车貌合格率不低于95%,驾驶员违规率不大于5%。

    严厉打击“空号”“套牌”出租车

    本报讯我市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营运行为。有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实施常态管控,推进长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不断规范以客运站场和旅游集散地为重点的全市道路客运秩序。

    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开展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空号”、“套牌”出租汽车,未取得道路营运资格的“专车”,跨区域营运出租汽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断规范市场营运秩序。

    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严厉查处拼座、拒载、宰客、绕道以及跨区域营运等违规行为。同时改革驾驶员学习日、车辆定查日管理考核方式,引导出租汽车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试点推行驾驶员职业装

    本报讯以服务质量综合考核结果为依据,严格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退出机制,逐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体制,年内实现考培分离,全面推行无纸化考试,切实把好驾驶员准入关口。

    督导出租汽车企业加大对驾驶员继续教育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定查学习日”制度,试点推行驾驶员职业装,树立行业形象,展示行业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