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拟实施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 费用由双方协商

09.07.2016  17:58

  城市地下布设的各种公用设施管线,起到了保障城市运行的作用,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可以集约利用与优化城市地下空间。7月6日,西安市法制办公布《西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市民可在8月8日前提出意见或建议。

  《办法》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容纳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公用设施管线的公共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办法》明确,西安市政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已明确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线,不再保留另外建设的管线位置。已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新建管线应入廊,既有的管线应逐步有序入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管廊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因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确需移动、改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设施的,应依法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