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拟禁止带狗等宠物进公园 广场舞音量须受限
阳光明媚去公园逛逛,这是很多市民心仪的休闲方式,可当您漫步公园时突然遇见一条人高马大的宠物犬,或者被广场舞音乐吵得无法立足时,会怎么办?在不久的将来,这样的情形可能不再发生——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 西安 市城市公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公园条例草案”)中拟规定,禁止携带犬只或其他宠物进入风景名胜公园、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和动物园,公园健身娱乐音量须受限。西安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有关人士表示,欢迎广大市民关注公园条例草案,更期待市民能提出更多合理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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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禁止携带犬只或其他宠物进入公园
草案规定:风景名胜公园、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和动物园禁止携带犬只或者其他宠物进入,但盲人、肢体重残人士携带导盲犬、扶助犬除外。公园管理机构可以决定禁止携带犬只或者其他宠物进入公园。携带犬只或者其它宠物进入公园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记者走访:昨日,华商报记者走访了兴庆公园、环城公园、革命公园等多个公园,发现这些公园门口都悬挂有禁止犬只进入的标识,但在环城公园,华商报记者却发现有市民在遛狗。对此,不少公园管理人员表示,环城公园是开放式公园,加上管理人员和管理手段都有限,面对遛狗市民,他们除了劝离外再无他法。
市民声音:“去遗址公园跑步,一下子蹿出一条大狗,确实让人很害怕,要是真能禁止狗及宠物进公园,对于绝大多数市民还真是好事!”家住中华世纪城的市民高玉说,他们跑团的同伴就曾在公园被宠物犬咬伤,最后还不好解决。
“家里空间有限,就指望带上狗去公园撒个欢,这要真实施了可该咋办啊,能不能专门开辟地点让宠物活动呢?”爱狗人士张珍说。
权威解读:西安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有关人士表示,其实这条规定是2012年2月1日起实施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的细化。
拟规定公园健身娱乐音量须受限
草案规定:在公园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按照规定的区域、时间和音量限值开展活动。经监测噪声值超过规定音量限值时,应当立即减小音量或者停止使用乐器、音响器材。使用音响或者其他方式,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
记者走访:昨日上午8时,华商报记者在环城公园含光门广场发现,广场舞的音响声早已被过往的汽车声所压过;在革命公园门口并未听见较大的音响声,公园里市民也分散锻炼,并未对周围造成太大的影响。
市民声音:家住环城东路的市民周斌一肚子苦水:“我长期上夜班,早晨要补觉,可刚睡下就被环城公园里的响鞭给吵醒了。”“音响控制了咱就听不见了,看样子今后要换锻炼的方式了!”资深广场舞爱好者王华芳说。
权威解读:西安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有关人士表示,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已明确规定,公众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21时至次日7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在其他时间进行上述活动的,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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