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振安停车场违规收费 记者采访遭翻包

09.09.2015  23:06

事故车辆被交警部门拖移到指定停车场,按照规定,停车费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然而近日,西安市民畅先生在雁塔区振安停车场领取自己因交通事故被拖移至该停车场的私家车时,停车场要求畅先生必须缴纳120元的停车费方可领取车辆,畅先生无奈缴纳停车费领走了自己的车,“无奈交了钱,但心里很憋屈。

9月8日下午,市民畅先生向华商报反映,9月6日凌晨0时30分许,在南三环与东仪路十字,他的别克英朗轿车与一辆斯柯达晶锐轿车发生碰撞,交警雁塔大队事故中队交警处理该起事故,十多分钟后,一辆拖车一次性将两辆事故车拖移至雁塔区振安停车场,事故处理完成后,交警给了他一张取车单。9月8日下午,他前往该停车场取车,停车场工作人员要求他必须缴纳拖车费和停车,才能将车取走。停车场给出的收费明细为:两辆车拖车费800元,停车费120元。畅先生询问对方是否有相关收费依据,对方表示不交费不能取车。无奈之下,他缴纳了920元将车取走。对方给他开了一张800元拖车费收据,注明未开发票,另给了他三张 陕西 省、西安市通用定额发票3张,共计120元。

9月9日上午,华商记者来到该停车场,当记者询问其收取停车场是否有相关依据时,几名工作人员要求记者离开该停车场,当记者离开后,七八名男子由从停车场追了出来,强行要求翻看记者的提包。记者无奈打开包让对方查看,之后对才让记者离开。

9月9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西安交警部门了解到, 事故车辆被交警部门拖移到指定停车场,按照规定,停车费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

9月9日下午,交警雁塔大队事故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停车场是雁塔区指定的唯一停放违法车辆的停车场,除了交警部门,城管部门也将违法车辆拖移到该停车场停放。该负责人坦言,按照规定,畅先生不用向该停车场缴纳停车费。随后他与该停车场联系,让畅先生到该停车场协调停车费问题。

9月9日下午4时许,当畅先生来再次来到该停车说明来意后,对方则说“出去!”畅先生无奈离开该停车场。

华商记者 佘晖/文 佘樱/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