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年内市县两级开展试点

20.05.2015  11:49

陕西 传 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秦骥)近日,西安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征求对《西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意见。今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将首先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开展试点,市、县两级选择部分公共性、公益性较强的公共服务事项开展试点工作,将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

按照《西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将有五大类276项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组织管理、社区事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等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规划、行业规范、行业职业资格认定、行业调查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项目评估、项目评审、检验检疫检测、技术服务等中介技术服务事项;法律服务、决策咨询、课题研究、会议经贸活动等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2016年起,全市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将具备购买服务条件的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

西安市财政局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及市级各部门及时报送意见和建议,以便于修改完善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