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城:火眼金睛揪出“案中案”

24.08.2015  17:21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批捕一起利用POS机“非法套现”的犯罪案件。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自2012年以来利用其申领的5台POS机,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先后为周某、韩某、谭某等十余人套取现金500多万元,收取每笔1%-1.5%的手续费,获利数万元。

该院在办理韩某信用卡诈骗案件中,办案人经仔细核对涉案数额后有新的发现,涉案交行信用卡交易清单中三笔共计26万元,两天内在一个数码店内连续以整数方式交易的记录。随后在对犯罪嫌疑人的提讯中,办案人就涉案的26万元用途向犯罪嫌疑人进行重点讯问,犯罪嫌疑人韩某供述了其曾在该数码店非法套现的事实。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向公安机关发送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意见书,要求重点落实该数码店是否存在“非法套现”行为。在后续的侦查中,多次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引导侦查取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利用大量信用卡为多人套取巨额资金的犯罪事实终于浮出水面。

(作者: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郑全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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