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我省规范网络订餐行为
01.06.2016 16:4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规范网络订餐行为,省食药监局近日制定了《陕西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第三方平台建立审核机制,发现无许可证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网络订餐是指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接受的送餐订单,制作并配送膳食的经营活动。意见稿规定,送餐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上岗工作,出现发热、腹泻、皮肤受伤或伤口感染、鼻咽部炎症等病症,不得从事送餐活动。不具备冷链配送条件的,不得配送冷食类、生食类和冷加工糕点等需要冷藏的食品。
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应取得营业执照以及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面报送省食药监部门,外地第三方平台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也应取得营业执照。第三方平台应设立专门管理人员,发现经营者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食药监部门报告;发现存在无许可证经营、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王燕)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1.06.2016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