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力成半导体(西安)有限公司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市环批复〔2016〕106号
力成半导体(西安)有限公司:
你公司《力成半导体(西安)有限公司关于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函字〔2016〕0613号)等资料收悉。根据环保高新分局对你公司X射线检测仪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高新环评登批〔2016〕214号)和环保竣工验收意见,及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经审查,认为现已基本符合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及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规定的许可证条件,我局同意向你公司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许可项目范围
(一)单位名称:力成半导体(西安)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信息大道28号
(三)法定代表人:陈玉钦(负责人)
(四)联系人:李 思
(五)联系电话:029-81022888-568353/18706824652
(六)传真:029-81022888
(七)邮编:710119
(八)许可项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二、许可项目内容
使用Y.Cheetah型X射线检测仪4台。属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三、许可证编号
陕环辐证【A0041】
四、许可证期限
本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6月19日。
五、持证期间工作要求
(一)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经省环保厅认可的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管理,设置并规范使用工作区明显的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定期检查辐射防护装置和警示标志的完好性,确保射线装置的使用安全。
(三)落实年度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和安全防护评估制度,每年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并依据监测报告编写单位辐射安全防护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报环保高新分局。
(四)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完整连续的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五)你公司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及射线装置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完善许可证手续。
(六)许可证到期需要延期时,要提前30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许可证延期条件的资料。
六、我局将不定期组织对你单位环境保护与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检查,环保高新分局负责对你单位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