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区民生政策兜底 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

11.12.2014  18:13

导读: 日前西安市未央区出台意见,进一步改善城区困难群众生活。

   据“西安发布”官方微博消息,日前西安市未央区出台意见,进一步改善城区困难群众的生活。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自2014年10月1日起,将未央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5元。      符合条件可增发低保金      对低保对象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哺乳期妇女等符合分类施保条件的低保对象,按低保标准的20-70%增发低保金;对低保对象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除全额发放低保金外,每月按低保标准的100%增发低保金。      临时救助最高可申请8000元      未央区规定,该区常住人口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因疾病、意外事件、突发事件及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可向该区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一次最高可救助8000元。      失独家庭补助金标准上调      未央区此次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补助金,农村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900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1200元。      加大教育资助力度      凡在未央区接收学前教育阶段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孤残儿童,给予每生每天3元的生活费补助;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免收教科书费。区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参加高考并被录取,本科生、大专生一次性分别资助7000元、5000元。      据了解,未央区不仅规定了各项救助及帮扶标准,还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教育局、人社局等单位,担负明确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