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西安汽车限行尾号2和7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讯(记者文锦)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12月8日14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当日22时启动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经环保、气象部门会商研判,结合中省预报结果,预测12月11日晚至15日,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趋势稳中有降,12月11日晚至12日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仍将处于重度水平,13日至15日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但预测整体将维持在中度污染水平。
针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指挥部办公室建议:广大市民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如户外活动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各类大型露天活动延期或停办。
周一来临,限行继续,本报提醒市民,12月12日零时起限行尾号2和7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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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在严格落实Ⅲ级应急响应及各项防护、建议性措施的基础上,再落实以下七项应急响应措施:
(一)教育部门督导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二)公安部门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
(三)环保部门督导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停止运行;
(四)市发改委督导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
(五)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督导所属供热企业强化减排措施,在保证供热、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再减排30%;
(六)工信部门督导全市工业类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强化减排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减排30%;水泥粉磨企业停止生产;
(七)建设、城市管理、市政、交通、水务、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管理部门督导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