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西安法院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03.11.2014  12:59
        10月30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辖区的长安、周至、户县等6家基层法院和中院相关审判庭负责人,在位于秦岭北麓的长安区子午镇召开现场会,该院院长任高潮再次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充实办案力量,加快办案速度,进一步强化责任,限期完成涉及秦岭北麓违法建筑清查整治的非诉审查、执行案件。

        秦岭,是我国南北地理分界线,也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涵养地。但秦岭北麓西安段出现的违法建筑却成为危害其生态环境的一个个“毒瘤”。及时依法审查和审理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整治过程中的行政处罚和申请执行案、相关行政诉讼案件,成为目前西安两级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

        最近,西安中院连续三次召集专题会议,制定了《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为依法清查整治秦岭北麓违规建筑提供司法保障的通知》,要求各法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掌握案件信息和动态,针对具体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做到逐案指导土地、建设、规划等行政机关依法审查、及时裁决、正确处理相关案件。

        截至10月31日,西安两级法院已经完成、受理清查整治秦岭北麓违法建筑相关的非诉审查、执行案件75件,涉及违规建筑144栋,为依法清查整治秦岭北麓违法建筑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