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外地进百万假币欲倒卖被抓 被判刑13年

29.06.2015  06:31

  华商报讯(记者 赵国强)贩卖万余张百元假币,从中牟利,近日,因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灞桥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13年4月11日下午8时许,公安灞桥分局民警在西临高速灞桥收费站执行盘查任务时,一辆从湖南开往西安的长途客车驶出了收费站,从车上下来一名提纸箱的男子,欲换乘出租车。民警上前盘查,发现其言辞闪烁,遂对其所带的纸箱进行检查,发现箱中装有13924张百元面值的人民币。经鉴定,均为假币。

  该男子姓何,受同村人周某所托,携带周某从湖南省道县购买的13924张百元面值的假币,准备到我省三原县将这些假币交给周某的同乡朱某(在逃),周某许诺给何某12000元报酬,先付2000元,待其顺利归来后再付10000元。当民警带何某前往三原县抓获朱某时,对方与何某电话联系,何某用方言告知对方自己被抓获,致使朱某漏网。后来,何某因犯运输假币罪被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14年11月,公安人员通过何某亲属得到线索,周某逃往广西桂林做起了酒店生意,民警遂前往桂林将其抓获。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对周某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辑:蔡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