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禁止宣传时使用“全市最低价” 遇到可投诉
22.12.2015 07:53
本文来源: 陕西网
逛街时你有没有看到过“清仓价”、“市场最低价”这样的宣传语,物价部门明确表示,商家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禁止使用这样的宣传语,市民如看到类似的虚假宣传,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
元旦、春节将近,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价格环境,营造良好的节日气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督促、引导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西安市物价局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函,提醒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
西安市物价局要求,经营者应当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标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切实履行告之义务,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西安市物价局强调,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情况),欺骗、诱导消费者交易,防止出现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价格表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也禁止使用。
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家有价格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物价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记者毛蜜娜
本文来源: 陕西网
22.12.2015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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