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绕城内今起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最高处罚一万元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1月18日起,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六部门同时监管
昨日,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烟管办)负责人说,市烟管办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供销联社等部门抽调的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安监局负责审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发放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安排部署、督促落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警力和群众性治安保卫力量开展巡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行为。市工商局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依法查处室内无证照经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工作。市质监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检验,严防伪劣烟花爆竹产品进入市场。市城管局负责烟花爆竹摊点的清理整治,从严查处流动售卖等违规行为。市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管理,重点抓好系统企业烟花爆竹安全存储、批发直营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
部分未售完烟花爆竹可退
西安市烟管办一位姓蒋的工作人员说,去年春节期间,商户们没有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节后都交由西安市日杂公司烟花爆竹专用仓库统一保存。今年划定“禁区”后,其中部分商户不能在“禁区”内销售烟花爆竹,对于这种由日杂公司统一保管的烟花爆竹,将按规定对其退货。
当记者问其如果有人举办红白喜事从“禁区”外买来烟花爆竹在“禁区”内燃放,这种行为如何来杜绝时,这位工作人员说,“一旦发现或接到举报,相关职能部门会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应责任。去年12月份,东郊一家商户开业燃放鞭炮,被公安雁塔分局等驾坡派出所依法依规处罚了200元,并予以批评教育。总之,燃放烟花爆竹需要全体市民的积极配合,不能仅仅依靠相关职能部门。”目前,绕城高速以外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涉及的各区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监管。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及市辖县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由各区县政府划定燃放区域并公告。
违反“禁令”最高罚10000元
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违反条例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全部烟花爆竹和非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公民个人予以警告,可并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报记者赵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