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 西安5区县58名干部被追责
7月6日,记者从西安市纪委获悉,针对近期媒体曝光的临潼区新丰街道皂安村,周至县集贤镇严家堡村、东村,长安区魏寨街道侯一村、鸣犊街道黎明村,户县石井镇曲峪河村,蓝田县洩湖镇大兴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西安市纪委启动追责问责程序,严肃追究5区县58名干部相关责任。
针对临潼区新丰街道皂安村存在的帮扶措施不精准、帮扶干部工作不扎实等问题,西安市纪委对负有责任的临潼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养毅,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绥胜等12人,给予作出书面检查、党内警告等处分。
针对周至县集贤镇严家堡村、东村存在的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帮扶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精准扶贫脱贫思想认识不到位等问题,西安市纪委对负有责任的周至县农业局土肥站帮扶干部侯凯、严家堡村党支部书记李入社等15人,给予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等处分。同时,责令集贤镇党委向周至县委写出书面检查。
针对长安区魏寨街道侯一村、鸣犊街道黎明村存在的帮扶干部工作不扎实、不认真、不细致等问题,西安市纪委对长安区魏寨街道、鸣犊街道党工委、区教育局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向长安区委作出深刻检查;对负有责任的魏寨街道党工委书记宋其正、鸣犊街道财政所副所长郑延利等17人,给予通报批评、党内警告等处分。
针对户县石井镇曲峪河村存在的贫困户公示内容不规范、扶贫计划书填写不完整等问题,西安市纪委责令户县脱贫办、石井镇党委、石井镇政府向户县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负有责任的石井镇党委书记刘周全、石井镇干部李斌、曲峪河村党支部书记杨昌荣等9人,给予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等处分。
针对蓝田县洩湖镇大兴村存在的帮扶干部工作不扎实、不细致,对贫困户情况掌握不清等问题,西安市纪委对负有责任的蓝田县文化馆副馆长、大兴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曾旭、县文体广电局帮扶干部王东锋等5人,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等处分。(记者王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