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落实寄递实名制 企业出售个人信息将追责
11月2日以来,西安市各大寄递公司配送车辆上出现了“收寄物品必须验视并出示身份证”的警示提醒标语。日前,西安市公安局联合西安市邮政管理局展开寄递物流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寄递实名制,企业执行不力,将承担相关责任。对此,有市民担忧个人信息不安全。律师认为,快递实名制在诸多细节上需立法支撑。
即日起 西安警方展开整顿寄递物流行业行动
日前,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安监总局等部门联合要求,快递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名制等政策。为有效落实西安市寄递行业的严格管理和规范经营,11月3日,西安市公安局、邮管局、国安局联合召开2015年西安市安全保障工作暨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会议。来自西安市73家主要快递企业负责人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对寄递行业全面落实三个百分百(即:寄运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登记,邮件快件100%X光机案件查验)进行动员部署,并对即将到来的“双十一”快递业务旺季期间服务安全保障工作进行部署。
2015年7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成立全国首支物流寄递犯罪侦查支队,专门用于打击物流寄递行业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介绍,即日起至明年3月,西安市公安局寄递物流犯罪侦查支队将联合邮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在西安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寄递物流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在促进西安市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力加强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寄递渠道公共安全,推动行业规范化水平走到全国前列。
会上,与会寄递企业集中领取了西安市公安局、邮管局、国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寄递物流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告》1000余份,这些通告被要求张贴到企业下属各网点;同时还领取了公安局印制的“公安机关要求:收寄物品必须验视并出示身份证”的警示提醒标语1万余张,这些警示标语被要求张贴到西安市内各网点和快递车辆。
消费者信息被泄露 寄递企业将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此次会议对西安市寄递企业提出重点,必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认真遵守实名制和当场验视制(X光机目前实际只能逐步配备)。对不执行或不力的寄递企业,一经发现查实,追究企业、网点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予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资质予以关停。
实名制带来的公民隐私问题备受关注,那么监管部门如何保障公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对此,西安市公安局寄递物流犯罪侦查支队介绍,现有条件下,实名制以寄递企业书面登记形式实现,并严格做好公民个人信息保密,对非法提供、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者将予以法律追究。根据未来的规划,在西安市公安局物流寄递治安管理系统建成后,每名快递员手机将安装实名制身份信息录入APP客户端,直接扫描身份证,实现实名制登记的信息化、科学化,提高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现场体验:多数快递员要求查看身份证
11月3日中午12时30分,本网记者来到西安市曲江新区某小区,门前聚集了4家邮递车辆,快递员正忙着电话联系市民前往取包裹。
记者取出一个打火机,用纸盒包裹住,交给一名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该快递员直接递给记者一张快递单填写,然后他让记者撕开包装检查一下,打开发现是打火机后,声称“这个我们公司不让寄,你去其他地方试试。”
随后,记者来到另外一家快递公司快递员前,将一本书交给对方,然后在快递单寄件人姓名一栏写上“张光辉”三个字,并把手机号、地址等基本信息写上交给该快递员,在收取快递费用后,该快递员询问到,此姓名是否为本人真实姓名,记者肯定回答后,快递员提出想查看身份证。记者以忘带未由拒绝,并保证下回肯定带来给其查看。对方称,“公司规定,从这个月开始,要当场看身份证,没有的话,出事了要处罚的。”
记者以同样的方式试探其他3家快递,快递员均表示,要查看身份证,否则快递无法邮寄。随后,记者致电顺丰、EMS等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均告知从本月1日起实行实名登记制。
随机采访:大多担心信息被泄露
广大市民对邮寄包裹实名登记,抱着怎样的态度?记者在西安市大雁塔北广场附近随机采访了20名市民,大多数持支持意见,但同时也表露个人的担心,快递公司能否保障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肯定是好事,这样邮寄物品,几乎不用担心丢失,而且也不担心收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家住西延路生活小区的王女士说,她身边的朋友曾经当众收到过一些很恐怖的物品,但一直找不到寄件人,这件事被当成恶作剧,让朋友惊恐了很长时间。
西安市民王慧认为,从长远来看,快递实名制是利大于弊,但她很担心邮寄包裹时个人信息会被寄递企业转让出售。“我以前看房时,留了一次电话,结果后来经常收到房产销售的骚扰电话,让人很不舒服。那这些快递员会不会把信息出卖,这很难说。”
西安市民倪威说,“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在个人隐私方面保护本就不完善,现在快递实名,那意味着,整个邮递环节都能掌握客户的信息,这样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一旦出了问题,谁来监管?如何监管?这些都需要认真考虑。”
律师提醒:快递实名制细节亟需法律支撑
针对市民的担忧,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首刚云表示,快递实名制后的个人信息能否得到妥善保护,显然缺少足够的法律法规约束。首先在强化快递企业责任方面,法规并不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的,邮政管理部门可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随后,多方监管部门也出台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措施要求、导致发生重大寄递安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严肃追责。“这些都是事后惩罚的措施,并非事前预防,对市民而言,不可控的安全隐患太多,而且上述明确的要求缺乏法律支撑,存在一定漏洞。”
在采访过程中,有市民提出,快递公司不是法定查验证件的机构,没有权利要求消费者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对此,首刚云律师表示,根据身份证管理条例,快递公司及工作人员不能强行要求消费者出示身份证。但如果客户与快递公司存在快递交易时,有义务主动出示身份证,来确保个人身份信息的准确。所以,快递实名制要真正起到作用,还需要相关法律法则及时跟进,从国家立法、规章制度及政府支持等方面同步进行。
那么消费者应该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首律师提醒,在收发快递时,市民应尽量选择规模大、正规、信誉好、有信息保护措施的快递公司。其次,收到快递后市民要尽快销毁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不要将外包装上写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单随意丢弃,而应以撕毁、涂抹、焚烧等方式妥善销毁。不仅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要进行销毁,快递单单号也应一并抹去,否则他人仍然可通过快递单号查到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此外,在不影响收取快递的情况下,填写信息时可进行适当的模糊处理。比如住址可以写某小区,而不必精确到门牌号码,或者电话尽量采用办公室固定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