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PM2.5同比下降5.6%

05.05.2019  10:33

西安日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4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成绩单。根据《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西安市PM2.5同比下降5.6%,完成国家秋冬季PM2.5浓度考核任务。

西安杨凌完成PM2.5考核任务

陕西省大气环境办公室主任姚晓军介绍说,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初步统计数据,2018-2019年秋冬季(即2018年10月1日-2019年3月31日),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23,较去年同期下降0.3%;全省优良天数平均116.5天,同比增加0.3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15.5天,同比增加5.0天;PM10平均浓度11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0%。

根据《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西安市同比下降5.6%,杨凌示范区同比下降4.5%,均完成国家秋冬季PM2.5浓度考核任务(同比下降4.5%)。

西安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与去年秋冬季相比,西安、延安、汉中等7个市(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商洛、安康等6个市(区)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2018-2019年秋冬季,13个市(区)优良天数为76~157天,最多为延安(157天),最少为咸阳(76天)。其中,杨凌、西安、汉中、咸阳、渭南、西咸等6个市(区)优良天数分别增加22天、14天、10天、9天、9天、3天。

2018-2019年秋冬季,西安、汉中等市PM10平均浓度和PM2.5平均浓度同比有所下降。

我省煤电机组提前两年完成改造

为了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我省加强结构优化,统筹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关中6市2区2018年以来累计摸排“散乱污”工业企业27080户,完成综合整治22909户,完成比例99.8%。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循环流化床机组除外)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提前两年完成国家要求的改造任务。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685个。同时,加快优化能源结构。西安、咸阳纳入国家清洁取暖试点范围,获得中央财政专项支持。落实采暖季气源总量53.4亿立方米。2018年以来关中地区共完成清洁能源替代103.9万户,完成70.66万户任务的147%。拆改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3789台3837蒸吨,拆改台数总进度已达88%,超额完成年度拆改60%要求。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24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同比增长20%左右。

我省不断加快完善运输结构调整。2018年,铁路货物发运量16716.4万吨,比去年增长2524万吨,增幅17.78%,铁路货运比例不断提高。全省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覆盖销售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品;11月底前完成省内全部国六油品的置换工作,并于12月1日起全面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2018年共淘汰国Ⅲ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及“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3.2万辆。开展全省“黑加油站点”进行集中整治,共依法取缔“黑窝点、桶子加油点”84个。

加强联防联控  实现11市同向发力

我省不断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健全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建立了日常化汾渭平原区域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测和会商机制,建立了汾渭平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数据共享和预报预警联防联控会商工作机制,实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每天数据的共享和应用,做到准确分析汾渭平原整体空气质量状况,提高汾渭平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的精准度。建立了快速、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实现11市同向发力,协同治理的要求。

加强污染管控,全面提升大气环境治理能力,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实施“一厂一策、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措施具体落实到了企业每条生产线和每个工地。实现了省、市间高效快捷的指挥和调度,通过在线监控、电力监控平台、交叉执法等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4606家涉气企业及386户错峰生产企业,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同时,对每次重污染过程应急管控执行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市进行督办问责。

构建“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

为了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我省加密构建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网络,目前全省基本形成了由172个各类空气自动站及27个酸雨监测点、4个沙尘暴自动监测点、1个温室气体自动站、100个降尘监测点组成的“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实现对334家重点涉气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建成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12台,在建28台。关中地区“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团队开展大气污染物精细化来源解析和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