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专项整治立案109起
陕西 传 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秦骥)昨日(7月15日),记者从西安市食品药监局获悉,在为期半年的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活动中,西安市食品药监局检查零售药店3800余家次,覆盖西安市全部药品零售企业,其中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3575起,立案109起。
为进一步加强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为市民合理用药、安全用药保驾护航,自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西安市食品药监局组织各区县、沣东新城食品药监局(以下称各区县局)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驻店药师不在岗履职和处方药不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行为。存在驻店药师不在岗履职情况和处方药不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行为的,责令停业整顿7天,符合要求的方可恢复营业。对拒不整顿或西安市局抽查和各区县局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规企业吊销认证证书,当年安全信用等级评为警示以下等级。
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区县局和沣东新城食品药监局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和频次,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扼制了处方药随意销售、驻店药师不在岗履职、药品分类管理不规范等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600余人次,检查零售药店3800余家次,覆盖率超过100%,其中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3575起,立案109起。
期间,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分别对各区县和沣东新城进行了三轮督导检查,共检查了84家药品零售企业,对79家企业存在的问题移交当地食品药监局进一步依法检查处理。督导检查中发现:驻店药师不在岗履职和无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现象有所好转,大部分零售企业已形成良好意识,对处方进行了留存、复印或拍照。但部分零售企业意识薄弱仍存在驻店药师不在岗现象。
下一步,西安市局将继续巩固此次专项整治效果,积极研究探索处方药销售管理的新方法,同时要求各区县局和沣东新城局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