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调整公积金个贷首付比例
28.04.2015 10:0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4月27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即日起,西安调整个贷首付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建筑面积90-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为3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50%。同时放开180平方米以上面积住宅类房屋限制。
此外,西安还将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协调委托银行开设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及个体工商户等非强制类单位与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专户,在市区县各政务大厅和工商注册部门设立住房公积金宣传点,有条件的可设立开户业务窗口,方便新设立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着力提高个贷率和使用率,大力推进组合贷款试点,力争年内全面开展组合贷款业务。(记者:秦骥)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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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4.20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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