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游客西安遭砸车盗窃 警方追回万元相机

05.11.2017  10:26

  李先生的被盗相机及配件。

  “真的没想到东西能找回来,太感谢西安的警察同志了。”11月3日下午在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南大街派出所内,看着眼前失而复得的照相机,李先生感慨万分。2017年9月29日7时许,来自山西的游客李先生发现自己停放在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东木头市路边的SUV后窗玻璃被砸,车内一部价值25000元的尼康D810相机及配件被盗,随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抽调刑侦局、刑侦大队及南大街派出所民警,迅速组成“9.29”车内财物被盗案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对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的大量调取查看后,专案组民警发现在2017年9月29日凌晨4时50分许,有一骑共享单车的可疑男子在被盗车辆周边活动,并以此为线索扩大监控视频的调取范围,确定了该男子的当日活动轨迹,获取其比较清晰的照片。

  视频显示,该男子从东柳巷刷骑单车,行至东木头市盗窃作案后将单车弃至骡马市北段,后乘坐出租离开现场。经分析,专案组确定该男子就是盗窃车内相机的重大嫌疑人,并通过技术比对手段,确认曾有盗窃前科的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0月16日20时,专案组在西安市碑林区五道十字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其砸车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其已于9月29日10时在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以3200元人民币将该相机出售。

  经过调查,专案组民警于10月17日0时20分许在西安市莲湖区纬二十六街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但所购相机已被再次转手卖出。随后,民警根据王某供述将已经三次转卖的被盗相机追回,并于11月3日将相机归还给受害人李先生,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王某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夜间停放车辆时,尽量停放在有人员看护的停车场,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不要留在车内。在购置二手物品尽量查看并索要物品合法凭证,减少犯罪分子销售赃物的空间,从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也防止给自己带来损失。(记者 赵昊 实习记者 薛晨)

编辑:王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