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门”寻问题找差距 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23.06.2015  20:30
        陕西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和提升审判效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6月23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邀请部分律师及保险公司法务代表进行座谈,就如何改进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征求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经常参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所辖道路交通赔偿案件诉讼活动的中华联保西安分公司法务代表梁超、律师代表齐俊宝等7人,分别从各自角度,就规范庭前证据交换,发挥庭前会议功能,明确争议焦点,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适当简化道路交通赔偿案件诉讼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处理好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更好发挥判决的司法引导功能;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依法惩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虚假证据,妨害诉讼的违法行为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民庭法官和参会律师及法务代表还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非医保用药是否纳入医疗费用赔偿范围、误工费的证明标准、伤残及死亡赔偿金计算的“农靠城”认定、赔偿责任比例具体划分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此次座谈,共收集到意见建议30余条,分别涉及审理程序、证据审查标准、裁判依据、裁判方式等方面,西安铁路法院民事审判庭将在前期庭审文书和案件质量“三评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研究,抓好整改,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能力。对于需要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方法等带有普遍性且具有较大分歧的问题,以适当形式向上级法院提出意见建议,能够在西安铁路运输审理范围内予以规范统一的,适时出台相应制度。

        目前,西安铁路法院民事案件占全院受案总数的八成多,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又占到全院民事案件受案数的八成多。道路交通赔偿案件是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工作主要领域,也就成为该院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以道路交通赔偿案件为重点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有效确保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