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降低新能源车购车补贴 免购置税等优惠未变
3月15日,西安市政府颁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
西部网讯(记者 陈嘉伟)3月15日,西安市政府颁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通过与以往政策相比,目前西安市降低了新能源车的购车补贴,但减免购置税、挂牌费等优惠政策未变。
税费等仍减免 可走公交车道
在购车税费及保险方面,西安市仍严格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船税等政策;同时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
在上路行驶通行权等方面,西安市允许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同时,新能源汽车不受冬防期市区道路限行等交通管制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给予通行便利,不受市区道路限时限行的交通管制限制。
充电桩补贴、停车优惠方面有变化
在原先的实施方案中,西安市规定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而在新的方案中,要求购车人需具有西安户籍或持有《居住证》、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
停车方面,取消了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停放2小时以内免费的政策,停车2小时以内免费只针对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管辖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
购车补贴下降
在新的政策中,变化最大的条款是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由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下降为公共服务领域按1:0.5;非公共服务领域按1:0.3给予地方财政补贴。
同时原先方案中规定,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而新规定改为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
按私人购车计算,一辆售价10万元的新能源车,国家补贴2万元,按原先方案最多可得6万元补助;而按新方案,购车人最多可得3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