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除高中毕业班级外严禁补课

07.08.2015  10:51

陕西 传 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邓月娟)8月6日西安市教育局转发《关于2015年规范全省中小学假期补课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除高中毕业班级外,节假日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

通知要求,凡需进行毕业年级课业辅导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提前一周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安全预案,申请经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进行。补课应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

暑假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天,寒假不得超过7天。补课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凡安排补课的普通高中,要通过学校网站或校内公示栏,向学生和家长公告毕业班级补课方案、内容、时间和报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市教育局将在暑假期间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规补课行为监管不力的区县,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查实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学校,将责令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负责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查处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