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谦和医院项目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西安瑞房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西安雁塔谦和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编制。现将该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西安雁塔谦和医院
(2)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西影路乾唐雁月小区1号楼1-4层,项目东侧为乾唐雁月小区,南侧为梅园小区,西侧临规划路,北侧为空地。
(3)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860㎡,共1-4F,其中一层,876.8㎡,挂号厅、药库、口腔室、化验室、中药室、医疗影像科等各科诊室;二层,1135.72㎡,牙科手术室、手术室、内、外、妇、儿科治疗室、配药室、医护办公室等;三层,1135.72㎡,病房、医护值班室等;四层,712.57㎡,住院病房、医院办公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雁塔谦和医院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103号
邮编:710054
联系电话:13891855896
联系人: 高谦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通讯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48号
邮编:712000
电话:33572058/13488102168
联系人:李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以及地区环境特征,调查项目区空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现状,通过工程分析预测项目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和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有效的环保措施,分析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核实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从总量控制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事项及途径
欢迎公众就本工程建设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哪些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的认同程度等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公众可将自己的意见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书面或电话告知,也可到建设单位当面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