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食品摊贩经营今起须登记 336个区域禁设摊点
近日,《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通过,今天起,食品摊贩必须取得登记卡方可经营,摆摊要在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外,城区336个区域严禁摆临时小吃摊群点。
人行道上几步一个小吃摊
带来卫生、占道等问题
入夏后,街边夜市越来越多,一到晚上,凤城一路西铁小区门口的路上,除了卖衣服、玩具、蔬菜水果的,还有不少小吃摊,煎饼果子、麻辣米线、小笼包……走几步就能遇到小吃摊。不远处南康新村街边的流动小吃摊旁,不少刚下班的年轻人,在小吃摊上买个串串夹馍、饼夹菜就解决了晚饭问题,小吃摊因为方便而受到年轻群体热捧,但是也带来食品卫生、占道、流动性大等问题。
临时小吃摊群点设置有什么规定?谁来管理?怎样规范管理?哪些地方不能摆摊?近期通过的《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此进行了规范,并于今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本规定所称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是指在西安市规定区域内由城市管理部门划定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街巷、空闲场地设置,位置相对固定,在规定时间内销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的场所。放心早餐点的设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城管部门是摊群点设置、经营区域划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和食品摊贩登记卡发放工作。食药监管部门负责对划定区域内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经营时间有限制
夏季最晚到24∶00
住高层并且楼下有密集小吃摊、烧烤摊的居民经常会在后半夜还能听到楼下传来喝酒猜拳、酒后吵闹的声音,也是夏季噪声的主要投诉内容。
今后,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实行限时经营制度。划定经营区域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的,经营时间为:夏秋季6∶00至9∶00、19∶30至24∶00,春冬季7∶00至9∶00、19∶30至23∶00;依托空置场地经营的,在保证周边住户生活、休息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由辖区城市管理部门自行确定经营时间。
食品摊贩登记卡
有效期一年 挂在明显位置
食品摊贩应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方可经营,申领者持身份证和健康证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部门提出申请;街办、镇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部门核实后报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由辖区城市管理部门根据摊位数量采取先后排序或摇号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登记备案,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有西安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失地农民、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申领登记卡应当优先照顾;申领者取得登记卡后,应当在划定区域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登记卡发放后十个工作日内,城管部门应将登记信息书面告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摊主应在明显位置悬挂食品摊贩登记卡、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从业人员制售食品时,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因条件限制不具备清洗、消毒条件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登记卡有效期一年,专卡专用,不得转借转让。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延续手续,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登记备案申请办理。已核准的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不按经营范围、经营时间从事经营,经两次整改仍未改正的依法取缔。
摊群点位置
不影响交通不占压盲道
规定还发布了“西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区域层级管理类别名单”,分为严禁区、严控区和疏导区。严禁区禁止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严控区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应当以充分利用空置待建工地、厂房等空闲场地和集贸市场早晚间空档时段设置为主,原则上不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设置。确需设置的,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疏导区内的人行道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应符合城市环境容貌秩序管理标准,不影响交通,不占压盲道,不影响群众工作和休息。设置应避开党政机关驻地和居民楼下;在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外;周边200米范围内餐饮商户不多于20户;距主干道口不小于50米;与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等。
城区部分划定了336个严禁区,其中新城广场、东大街、南大街、莲湖路东段(北大街十字至立新街口)、雁塔区小寨东路(雁塔路至翠华路)、北二环东段中段西段、长乐东路、长安区西长安街(老区委十字至绿园十字)、高新路、慈恩路、欧亚大道、航天大道、港务大道中段等都属于严禁区(具体名单详见西安市政府网站)。 华商报记者 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