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驾校可按学时收费 未明码标价费用不能收取
24.01.2015 21:25
本文来源: 新华网
近日,媒体连续接到读者反映,在驾校学习时遇到的各种烦心事。有的是交钱比别人多,有的是考试还要再交钱……昨日,西安市物价局发文重申驾校收费必须“明码标价”。
物价局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学时制的要求,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培训科目(教学项目)、培训学时、收费标准(“××元/学时·人”或“×××元/人”)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市民如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过程中遇到价格违法问题,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
早在去年8月,西安市物价局就规定由驾校自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物价部门对收费不再实行备案管理。(记者 毛蜜娜)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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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2015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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