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检院副检察长孙谦在西安调研
2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轻车简从,深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调研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副检察长程紫平等领导陪同调研。
孙谦一行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等人陪同下,对市检察院的检务接待大厅、办案工作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张民生检察长首先简要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的基本情况。随后,李若煜、廖平副检察长分别汇报了公诉、侦监工作情况。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别汇报了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座谈会气氛浓厚,讨论热烈。针对西安市、区(县)两级检察院在实际工作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惑,孙谦副检察长结合自己从检三十多年的工作经历,畅谈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引起了与会者的反思和共鸣。
汇报结束后,孙谦副检察长对西安市检察机关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在看守所实行简易程序开庭的做法予以认可。他强调,一是要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要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会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班上的讲话以及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真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二是要严防冤假错案。检察机关要在严防冤假错案中发挥作用,必须敢于坚持,敢于担当,坚持疑罪从无,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三是要重视庭前会议。要提前与法院多沟通,不把非法证据带入法庭。最后,孙谦副检察长指出,西安市、区(县)两级检察院要做好两项调研工作:一个是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要就其职责、工作方式等开展调研,总结经验;另一个是简易程序在看守所开庭,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总结经验。
(供稿: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