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治报】兴平法院: 强化执行 威慑“老赖”

29.03.2016  11:21
        为响应“百日执行会战”,  破解“执行难”,有效清理积案。3月24日,陕西兴平市人民法院执一庭干警远赴武功县,依法对咸阳国电燃料有限公司进行了查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释放司法“正能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咸阳国电燃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分行贷款390万元,期间偿还数十万元,本金利息合计尚欠390多万,几次催促无果,申请强制执行。兴平法院执一庭受理案件后,按照法律程序,做了大量工作,均未能发挥有效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2条规定,3月24日,执一庭干警果断出击,查封了咸阳国电燃料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冻结、划拨咸阳国电燃料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将该公司法人代表列入失信人黑名单,逼迫当事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