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小餐饮不需要史上最严食安法

21.10.2015  14:01

  梦花街19号是上海一家有着20多年历史的馄饨店,曾多次荣登本埠美食节目,出品的馄饨被不少网友誉为“有着妈妈的味道”。

  今年8月,东方卫视旗下的家装改造节目《梦想改造家》把它选作上海弄堂老屋的代表进行了改造,设计师化腐朽为神奇,令老屋华丽变身,既满足了商住两用,又带出了份清新时尚。孰料,就在节目播出的当天,小店被举报称无证经营,后经当地相关部门查证,被迫关停。

  节目方对此评论,我们是想帮助这家人改善生活,没想到却因此影响了一家人的生计。我想问,馄饨店开了20多年,监管部门都没动作,节目播出了却偏偏把店面给关了,那这过去的20多年,监管部门做什么去了?如果这家店关门了,那其他无证店是不是也得关闭?

  在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的月份,回顾上海近期的这则热点新闻别有一番滋味。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梦花街馄饨店从大喜到大悲的经历,足以折射出国内食品安全问题中最棘手的小餐饮问题的多重复杂性。

  首先是梦花街馄饨店的出现时间。

  根据新闻报道,梦花街馄饨店开办于上世纪90年代初。回顾历史可以发现,那段时期正是国内小餐饮行业的第一次井喷期。彼时,国家正式开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潮,大批的下岗工人涌向社会。这些人上有老、下有小,欠缺足够的社会技能,而政府当时又鼓励大家自谋职业、非正规就业,于是投入小、技能要求低的小餐饮成了这类人群的自然之选。

  宋家三姐妹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办梦花街馄饨店。根据新闻报道,三姐妹都是下岗工人,时年都三十来岁,没有其他专业技能,其中一人还是高度近视,屡次求职不成后,只能在家搭起铺子,靠卖馄饨为生。

  这就引出了小餐饮的第一重复杂命题:对于这些在特定历史时期产生的无证经营的小餐饮商户,如何在依法行政和人性化操作之间找到平衡?现在这样完全不顾他人生计,简单的一句“关停”,是否过于粗暴?

  其次是梦花街馄炖店的无证原因。

  根据宋家三姐妹的叙述,她们早在十几年前意识到办证的重要性,特地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过营业执照的事,可是工商局方面回答称,馄饨店所在的旧公屋非商住房,办不了执照。营业执照办不下来,全家人办健康证等其他监管所需材料的计划也就此搁置,此后一直无证运营至今。

  有记者还就此问题走访了梦花街馄饨店周边其余十几间餐厅。调查发现,因为同样的原因,该片区的餐厅几乎无一有证。换言之,如果当地相关部门严格执法,那么该片区的餐厅都得关停,生活在此的老百姓将再无机会享受到便捷的餐饮服务,而这显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生活需求。

  梦花街的情况并非孤例。根据上海市相关部门的摸查,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占上海全市餐饮总量的三分之一,这其中又有超过四成的餐饮经营单位是因为房屋权属问题办不了相关证照,占比远超其他无证原因。

  根据现行规定,申办餐饮牌照需提供经营场所非居住性用房的房屋产权证明。可事实上,哪怕今时今日,由于城市规划部门的失当,仍有大量的新建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外来人员集中区域,忽视了对可经营餐饮单位的商业用房配套,更别提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兴建的纯居住导入区。

  这就引出了小餐饮的第二重复杂命题:这大批的有心守法、却因客观条件只能非法经营的无证餐饮,这些有可能因严格执法而失去便捷餐饮服务的普通民众,有没有义务为政府的规划失当、政府的历史欠账买单?

  最后是梦花街馄炖店的监管问题。

  根据宋家三姐妹的说法,20多年来,从来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找她们要过证件,而她们也只能凭藉自己的商业良心以及对餐饮的理解操持生意。倒是近几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梦花街馄饨店加入了几大网络订餐平台。互联网便捷的信息反馈机制,让宋家三姐妹有机会全面了解顾客的声音,并根据顾客的评价适时调整其在口味、服务、安全上的不足。小店的出品也因此越来越好,被广大网友屡屡推荐至当地美食节目。

  梦花街馄饨店的变化很好的阐述了声誉机制比传统的行政监管机制,更有效的维持市场秩序的真理。在过往,因着依托于口口相传的局限,这种市场声誉机制很难充分发挥其效用,可在互联网时代,声誉传播变得前所未有的简单:无论何时何地,消费者都可以遵从自己的意愿,在网络平台上自由表达好评或者差评,以供其他消费者参考。当这些评价累积地足够多时,网络平台自然而然就成了这个市场最好的秩序维护者。

  这就引出了小餐饮的第三重复杂命题:在“互联网+”已上升至国家战略的今天,面对几十年都无法解决的小餐饮顽疾,政府监管部门是不是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技术优势,让传统的监管方式产生质的飞跃。

  讨论完上述三个命题,我们再回看被民众寄予厚望的、以史上最严著称的新食品安全法就可以发现,至少在小餐饮领域,新法其实无所作为:在主体上,新法忽视了小餐饮客观存在且长时间大面积存在的事实,一味强调乱世重典,大幅提高罚款金额,而把最艰难、最具争议性的认定问题甩给了地方政府;在监管上,新法背弃了互联网的时代进程,极端保守地沿用了历史已证明无效的“重许可、轻监管”的管理模式,让互联网平台无奈放弃强大信息技术优势,承担起根本无力独自承担的登记审核功能。一场本可大幅前进的监管改革被就此扼杀。

  深究新法,其既违背立法初衷,也不符合鼓励全民创业、鼓励互联网产业创新和发展的国家战略。究其原因,说到底还是立法者、执法者的管理惰性作祟。基于此,至少在小餐饮领域,我们需要的不是所谓的最严法律,而是最容易执行、最直面现实的法律。这就像是冬季扫雪,当前的雪都没能好好清扫,就想着扫去旧社会累积的藏在最底层的雪,那只能是无稽之谈。

  本文作者:多比 前媒体人,餐饮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