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促发展 妇儿普受惠—参政与经济篇

17.06.2016  22:47
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是妇女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条件,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国妇女发展纲要》《陕西妇女发展规划》对妇女参政领域设置的目标在所有领域中要求最刚性;在妇女与经济领域,也设置了诸多定量指标作为衡量标准,予以大力推动,取得显著成效。    ——女性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意识不断增强。省级四大班子女领导配备和企业职代会中的女性比例提前完成终期目标,有13项指标进展与纲要、规划实施同步或略有提高。地厅级、县处级女干部2015年占比分别为11.5%、15.5%;公务员女性占比24.9%,比2010年提高1.75个百分点。街道(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为40.5%和49.2%,比2010年分别增长17.7和5.7个百分点。居委会成员中女性占比为46%。 
        ——积极推进农村妇女参选参政。2015年,组织、民政、妇联等抓住新一轮村级换届契机,推动女性进“两委”比例大幅提升。产生女书记、女主任1300人;女副书记1533人,是上届的3倍;女性和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班子比例分别较上届提高了8和6个百分点。全省大学生村干部中女性占比近60%。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力度不断加大。统筹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加大对女性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力度。据统计,2010年至2015年,全省共完成就业培训115万人,其中女性55.8万人,占48.5%。全省女性占就业人员总数的44.7%,比2010年增加7.1个百分点;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达到177.7万人,比2010年增加38万人。全省共发放妇女小额贷款113.8亿元,带动52万女性创业就业。 
        ——女性生产创收能力显著提升。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实施移民搬迁、脱贫攻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实用技术培训等举措,提高妇女生产创收能力,城乡妇女贫困人口明显减少。2015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330万,比2011年减少228万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女性人数24万人,比2011年减少9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女性人数68万人,比2011年减少3万人,3项监测指标均达中期规划目标,达标率100%。 
        ——女职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15年,全省高级女性专业人才的比例达37.04%,提前超过35%的终期目标,成为全省科技领域的中坚力量。截至2015年底,全省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4.5万余份,覆盖8.6万家企业的178万女职工,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全省一半以上企业能规范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