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清理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14.03.2016  15:13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其中两项粮食中介服务事项予以取消,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取消的粮食中介服务事项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处理决定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人资信证明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

国家粮食局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粮食局公告2010年第8号

金融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人财务审计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

国家粮食局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粮食局公告2010年第9号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财务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