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清理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14.03.2016 15:13
本文来源: 粮食局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其中两项粮食中介服务事项予以取消,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取消的粮食中介服务事项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处理决定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人资信证明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 | 国家粮食局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粮食局公告2010年第8号 | 金融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人财务审计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 | 国家粮食局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粮食局公告2010年第9号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4.03.2016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