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进一步规范农房危改 坚持信息档案“六公开”
27.04.2015 11:0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自查与检查工作,各级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危房改造,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要通过直接走访改造农户、查验资金发放记录等形式,加强对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群众反映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的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自查,重点对危房改造实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补助资金是否按标准发放到农户手中、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等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纠正和严肃处理,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坚持实行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资金发放公开、实施情况公开、信息档案公开“六公开”制度,规范各环节行为。(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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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4.2015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