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的调研报告

15.12.2014  19:13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县专题调研活动的安排,县法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召开座谈会,扎实开展调研活动,现就县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现状

        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规范司法行为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县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针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提升审判权、执行权运行、便民诉讼、分权制衡、司法公开、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范化水平,有力促进了审判工作健康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信力提升。

        (一)强化学习,增强规范司法意识。

        近年来,县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文件有关文件,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认识,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方面。在涉及审判权、执行权运行质量,司法公信力,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上自觉将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重要抓手,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和强化制度落实,推进各项审判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二)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针对审判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环节和问题,精心调查研究,围绕审判权运行、法官自由裁量、裁判文书质量、执行权分权制衡,畅通信访渠道等重要环节进行规范,研究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责任追究》等一批针对性强,管用可行的制度规定。同时狠抓各项制度落实,成立了由政工、纪检、审管办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2012年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审判管理工作,形成每周抽查,每月通报,年终奖惩的工作机制,极大的规范了司法行为,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近    三年来,我院审判质效始终保持良好态势,近三年来一直名列全市法院之首。

        (三)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透明度。

        在加强规范司法行为制度建设同时,全面加强司法公开,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制定出台了《合阳县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实施方案》。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裁判文书、审务等方面全方位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以信息化为载体,推进司法公开。2013年底,全部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着力构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个平台。2014年,裁判文书上网676份,占到应上网文书82%.通过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对庭审同步直播,将整个庭审过程在互联网上向公众展示。庭审直播今年9月运行以来,已直播案件10件。开通官方微博,依托合阳法院官方微博这一平台实行在线图文直播与网民互动,今年以来,通过合阳法院官方微博直播案件12起,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法院,更加了解司法。三是着力建好法院网站,合阳法院网开设了法院动态、案件快递、开庭公告、裁判文书上网等多个栏目,全方面的向公众展示我院各项工作,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四)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认真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人大报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对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群众来信,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和报告。坚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经常性的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方式和渠道,坚持每年“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来院参观指导,对全县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专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把法院的司法活动置于代表、委员和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

        二是扩大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近期拟任命21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将达到41名,基本与法官人数相等,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人数和范围。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目前所有普通案件均安排陪审员参审案件,2014年参审案件达645件,占到审(执)结案件51.1%,充分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内部监督。一是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等廉政规定,深入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三个规范性文件,积极培育干警规范司法行为的习惯。二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修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警车管理制度》、《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法庭值班问题,出台《关于人民法庭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落实工作日驻庭和休息日值班制度,坚决杜绝无人驻庭情况。三是深入开展政法干警作风大整顿活动,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警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秩序。

        二、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个别法官的自身素质影响公正司法。一是个别法官司法观念陈旧,唯法律条文至上,死搬硬套,就案办案,没有考虑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二是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个别法官不认真系统学习,导致对精髓理解不深,业务素质不高,不能正确适用法律。三是唯长官意志是从,忽视法律的刚性规定,任意突破法律规范,肆意曲解法条内涵,单纯追求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四是裁判文书的认证说理不严密,缺少逻辑性,导致当事人认同感不强,有的案件即使处理无明显不当,但没有讲清道理,又没有做到判后答疑,使当事人产生误解,影响了审判的社会效果。

        (二)执法环境影响司法公正。一是个别部门从狭隘的部门利益出发,片面理解甚至故意歪曲事实,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名,实施保护主义。二是一些当事人的市场风险意识不足,法律意识不强,导致一些案件被判败诉,一些案件无法执行,却把这些本属于市场交易的风险归咎于法院。三是部分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片面强调以事实为根据,苛求客观事实,忽略法律真实,对现行证据制度不能理解,对法官审理案件“重证据”的诉讼原则片面理解。四是信访者大多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采取到县上、市上,省上,甚至进京上访,期望通过各种途径给法院施加压力,以满足其根本无法达到的无理要求。五是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没有纳入法律规范,有的新闻媒体和当事人对法官队伍的现状不能客观公正地宣传和评价,任意评论法院裁判,影响社会对法官的信任和对法院公信力的质疑。个别当事人公然藐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甚至暴力抗法。

        (三)制度建设的人财物保障仍存在较大差距。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审判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规范司法行为的不断深入,法官面临的不仅仅是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更多的是对办案质效的要求不断提升,给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而与此相对应的人财物各项保障则显得力不从心,法官职业保障机制的建设相对滞后,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等保障制度尚未启动,法官的职级待遇与其承担的工作强度的差距越发明显。而且这种矛盾随着时间的发展还显得越来越突出。目前,我院就有个别一线法官要求调离审判岗位,或退至二线。合阳法院现有干警82人,政法编制80个,事业编制7个,目前政法编制尚空编5人。由于审判力量严重不足,基层法庭普遍只能保证3人,组成不了合议庭,远远达不到三审一书一警要求。法院内设机构没有一个正科级,干警职级待遇低,也影响干警工作积极性。

        三、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司法公正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法治中国建设道路、奋斗目标、指导思想、基本格局和重点问题。推出了一系列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大举措。县法院要将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头等大事,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要深化对全会重大历史地位的认识,深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性的认识。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司法保证。要紧紧扭住破解“六难三案”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当前重点抓好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要进一步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设计司法改革线路,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司法改革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加强审判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公正司法”就是要求司法机关在执法活动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让百姓在公正的判决中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实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深化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障合议庭、独任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严格按照诉讼法办理每一起案件,真正实现“审判者裁判,审判者负责”。二是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程序,使司法公开长效化、制度化,使司法权力在阳光消毒,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司法廉洁。明确岗位职责,廉政风险,逐步建立案件“终生负责制”,促进审判人员在每个案件中尽到应尽义务,提升审判质效。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教育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投身于司法改革之中,做司法改革的积极参与者。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在现有教育培训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离岗学习、新颁法律专题学习等,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三是加强司法作风教育。有针对地开展思想、纪律和作风整顿,集中解决司法队伍中存在的“六难三案”等问题,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水平。四是加强职业化建设,严把法官入口关,选拔优秀的、高素质的人才担任法官,实现法官精英化、职业化。增加人员编制,在目前情况,先将我院空编制补齐。同时建议县上适当给予和调剂部分事业编制,补充工勤、书记员以及聘用制法警等岗位,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落实县法院内设部分和基层法庭的职级格次,提高法官的职级待遇,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用制度保障与其义务相适应的待遇和权利。

        (三)改善执法环境,树立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一是加大正面宣传教育,人民法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人民法院建设就是加强人民政权建设,树立审判权威就是树立党的权威,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法院裁判、尊重法院执行,主动履行裁判义务的良好氛围。二是落实审判独立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对法院的各种干预。三是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对无理缠访或以上访为借口提出无理要求的,以及严重影响法院审判工作秩序的,坚持予以打击,让无理缠诉的当事人受到应有的惩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四是规范新闻媒体对审判工作监督评论,正在审判的案件,不能提前报道,以免影响法官独立公正裁判;已生效的裁判不能随意评论,以维持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法治中国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围绕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司法保障机制等事关人民司法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定,为我们司法改革、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指明了方向,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顶层设计,最高院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全力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