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国歌奏唱礼仪要面向广大群众

26.12.2014  10:1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12月13日《人民日报》)

  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热爱、尊重国歌,学唱、传唱国歌,规范、普及国歌奏唱礼仪,对于激发人们爱国报国情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国歌奏唱礼仪,不尊重国歌的事情屡屡发生。所以,规范国歌奏唱礼仪应面向广大群众。

  比如,“肃立致敬”,很多人没有做到,有的是不知道,有的是知道也没有这么做。“自始至终跟唱”有多少人做到?10多年前我当教师,但每当奏唱国歌时,我几乎没有跟唱过,更不用说自始至终跟唱,但我不是故意的,而是不知道有这个要求。再如,“不得中途停唱或者中途跟唱”,这个要求更高,没有做到和不知道的人无疑更多。又如,对于“不得交语、击节、走动或者鼓掌,不得接打电话或者从事其他无关行为”这个要求,可以说很多人都明知故犯。

  《实施意见》指出,学校活动除遵守一般要求外,少先队员应当行队礼。对于这一点,学校和老师的要求是严格的,但有一些学生觉得好玩,或者认为是走过场,特别是参加这种活动越多,越会认为是一种形式,因而奏唱国歌时常常出现这些情况:行队礼时挥手、伸缩手指,两只手举过头顶做“拜拜”,边行队礼边说话……如此种种,都需要规范。

  规范国歌奏唱礼仪更要注意农村和边远山区。广大农民群众不是不遵守规定,而是不知道规范。这就需要普及国歌奏唱礼仪知识,使农民朋友知晓国歌适宜奏唱的场合和应当遵守的礼仪规范,在体验和参与国歌奏唱礼仪活动中感悟国歌的真谛和力量,增强对国歌的礼敬感。

  同时,要对奏唱国歌时不合礼仪的行为进行监督,该批评的要批评,该教育的要教育,该纠正的必须纠正。国歌奏唱不是儿戏,不是好玩,必须讲究严肃性和规范性。

  文/毛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