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认真贯彻实施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积极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精细化、规范化、纵到底、横到边”的环境监察执法监管新格局,南郑县环境监察大队推进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建设,进一步明确执法监管岗位和责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一是总结2014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紧紧围绕2015年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和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环保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加强监察队伍建设,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突出环境问题,制定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建设方案和考核机制。按月对各分管区域环境监察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确保环境执法监管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环境执法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2015年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根据县域实际情况,以建制镇为基本网格单元,划定监管责任区域,设置环境执法网格。把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和责任夯实到中队和监管个人,实施层层包抓,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和两高司法解释有关要求,转变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执法困境,充分发挥环保、公安、多部门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加强对中、省、市、县级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的日常检查,认真建立污染源分类监管台帐。严肃整治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执法监管履职到位、不留下死角、不存盲区,做到监管区域全覆盖、监管企业全覆盖,解决环境监管执法走过场、不认真、不仔细问题,防止发生环境突出问题。2015年1月对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拒不履行整改要求的业主黄某立案处罚,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