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抽检不合格取消学位授予权

28.10.2014  08:10
核心提示: 今后我省各学位授权点如果多篇论文被抽检为不合格,将面临取消学位授予权的危险。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近日出台《陕西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

三秦都市报讯 (记者张彦刚)今后我省各学位授权点如果多篇论文被抽检为不合格,将面临取消学位授予权的危险。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近日出台《 陕西 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规定,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对抽检结果较差的学位授予单位,采用追踪抽检、专项追踪评估等方式进行处理,并根据需要按抽检结果给予相应的预警。在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学位授权应予以撤销。《实施办法》还要求,学位授予单位应将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作为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是为了解我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状,促进培养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促进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具体范围为我省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为3-5%,确定抽检论文的数量。抽检论文涉及陕西所有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全部硕士授权学科,每个学位点均有一定比例论文被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