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落实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和促进陕西省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我省于2017年1月编制并发布了工程建设标准《陕西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据了解,该导则将用于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强化城市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适用于陕西省设市城市、区、县城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明确,我省海绵城市的建设应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和经济高效的原则。
据了解,去年以来,省住建厅持续加快推进西咸新区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配合住建部对西咸新区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了年度绩效评价。同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宝鸡市、铜川市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省级财政连续3年给予每市每年2千万元的资金支持,并整合省级城建专项资金,从今年起启动实施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以PPP模式进行融资,扩大投资。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组织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对标准重要内容进行解读,帮助科研、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尽快熟悉内容、掌握要点、明确要求,全面提升我省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此外,省住建厅还将联合省级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抓好标准的贯彻实施,继续推进标准体系的完善工作,为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撑。同时加快配套标准编制,进一步优化、简化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立项程序,切实提高我省相关领域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科学性、统一性和有效性。(马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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